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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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3:18
浙江省人事厅文件
浙人专〔2007〕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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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 省直、*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 《关于印发 <2008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 的通知》(国人厅发 〔 2007 〕 148 号)和《关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新增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 〔 2007 〕 139 号)以及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8 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工作计划 > 的通知》(软考办函〔 2007 〕 23 号)要求,现就我省参加 2008 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软件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08 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日期为 5 月 24 、 25 日。考试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办法详见附件 1 。
二、考试专业类别与级别。计算机软件专业程序员(初级)、软件设计师(中级)、软件评测师(中级)、系统分析师(高级);计算机网络专业网络管理员(初级)、网络工程师(中级);信息系统专业信息系统监理师(中级)、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中级)、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中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信息服务专业信息处理技术员(初级)。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四、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实际,对我省通过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以下专业工作或任职年限,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一) 中专毕业实际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 4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实际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 2 年以上或大学本科(见习期满)及以上毕业,取得初级及以上资格(水平)者,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其他取得初级资格的人员,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满 1 年,可聘任技术员职务。
(二) 大学专科毕业实际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 6 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实际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 4 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 2 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或担任助理工程师 4 年以上,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水平)者,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三) 大学本科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受聘工程师职务后,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 5 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受聘工程师职务后,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 2 年以上,取得高级资格(水平)者,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计算机软件考试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性强,各地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4:36
那是学校的托词,他们没有评定这个职称的权利,他们这么没能没有权利聘用或聘任一个中级职称呢,教授都有权利聘任,一个中级职称不能聘任,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