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高空抛物没有造*员受伤的,不负侵权责任。但如果有社会危害性的,可以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高空抛物指从高处抛掷物品,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该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高空抛物视造*身伤亡、财物损失的严重程度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其相应罪名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是指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侵权行为。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特点,具体如下:
1、因高楼中抛掷和坠落的物致人损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2、物品是从高楼中抛掷或坠落而导致他人损害;
3、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
4、归责原则上的特殊性:主要采取公平责任原则,例外情况下采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