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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本案的关键在于,两年前用人单位有没有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从表述的情况看,应该是两年前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所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发薪酬,应无法律和事实依据。
另外一个点在于,是不是因为用人单位不给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相关手续早了损失。如果能够认定社会保险等系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则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但关于损失的举证责任在你,举证会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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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