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大病,不能工作了,自己的社保怎么交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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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09:57

我国《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人帐户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超支不补,节余滚存使用。从业人员、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
  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规定: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30 10:55

我国《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人帐户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超支不补,节余滚存使用。从业人员、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
  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规定: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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