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可以拘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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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3: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拘留分三类:

一.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司法拘留(民事拘留):

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将被拘留人交*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的一种惩罚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三.刑事拘留:

是指*机关或人民*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扩展资料:

据最高人民*网站消息,26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公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从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界定、定罪量刑标准、数罪竞合的处罚原则、刑事*的把握、地域管辖的确定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以下为《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

为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活动,维护司法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

向人民*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一)致使人民*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二)致使人民*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三)致使人民*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四)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六)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第三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项情形,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之一,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者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

(三)致使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财产给付义务或者人民*强制执行财产权益,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致使他人债权无法实现,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六)致使他人因为不执行人民*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判决、裁定,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措施或者受到刑事追究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贪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五条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滥用职权罪,民事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六条 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与他人通谋,代理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故意作虚*言或者出具虚假鉴定意见,共同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前三款行为的,依照共同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七条 采取伪造证据等手段篡改案件事实,骗取人民*裁判文书,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百零七条等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单位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第九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行为人系初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自愿具结悔过,接受人民*处理决定,积极退赃、退赔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从宽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的,对司法工作人员不适用本条第一款规定。

第十条 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由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所在地或者执行*所在地人民*管辖。有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四款情形的,上级人民*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审判。

第十一条 本解释所称裁判文书,是指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等民事法律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等文书。

第十二条 本解释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中国普法网-两高将这些情形列入虚假诉讼罪 明确定罪量刑标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3:34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刑拘和拘役的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机关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刑事拘留的适用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律为依据;民事拘留的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4、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长至30日;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民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3:35

可以`那是他们的权利``然后你在和受害人调节 调解好了就没有事情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3:35

你确定是拘留而不是简单的带去问话?
如果对方称自己是被打成轻伤,则此事件可能构成刑事上的故意伤害案,的确也有可能直接拘留。但拘留应该会在二十四小时内有正式的通知家属或者单位。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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