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抵房款这样操作有法律效果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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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0:32

  工程款抵房款,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自双方达成工程款抵扣房款一致意见签订协议后生效。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0:32

一工程是总价包干合同形式。本工程共有六个塔楼与一个地下室,投标时均是以七个单体工程报价。每个单体工程都有的清单组价,相同规格的清单单价都不一样。合同中约定:(后期业主对局部图纸的调整发生增加的工程量,均是以七个单体工程内最优惠的类似清单单价结算。)后期因业主改变局部功能,有大量增加工程量。造成按合同约定的执行最优惠的类似清单单价结算。确实造成了施工单位很大的亏损。我想问的是,是否有相关的法律约束超过某个百分比就可以不执行上述的合同约定或有其他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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