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6:54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3:08
不可以。自2021年4月1日起,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所发出的招标文件,签订的施工合同应执行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1年4月1日以前已经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开工建设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执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自2021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