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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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1:55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劳动和塔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自离),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2、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员工交违约金,不给员工办离职手续,对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根据我国有关劳动法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但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以暴力、威胁或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未按照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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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动离职后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宋聪聪 律师

上海沪师(济南)律师事务所

如果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离职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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