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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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7:19
有以下任一情形就可判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一、举行了结婚仪式,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
二、虽未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
三、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
四、当事人同居生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司法解释主要是两种,即一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而其二是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都应该认定为共同生活。这两种行为都属于重婚罪中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