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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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0:48
申报人属未婚人员的,年满28周岁(含)并具有市中心区城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可参加本次市中心区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申报登记。年龄计算从出生日期开始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4日。目前,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工作还没有开始,一旦某个建设项目达到预(销)售条件,会向社会发布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及程序步骤的公告,届时请关注媒体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