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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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3:10
学生在学校内跳楼自杀,学校和老师应该说是具有一定的责任,但这种责任程度的深浅,也还要根据相关部门调查后的结论而定。
在一些老师、同学和亲戚朋友眼里,小凯是一个阳光、自信、活泼的花季少年。他很讨长辈喜欢,在同学中人缘很好,是学校街舞社的主力。和大多数青春期的男孩一样,他有铁瓷的哥们儿、心仪的女孩,还想考一所重点大学。“我到现在都不相信他会自杀。他那么开朗,也很孝顺。一个星期前,学校放半月假,我们还一起玩了跳舞机。他的成绩也在一点点变好。”在小凯的QQ空间里,他有时发与同学们的合影,有时发手绘漫画,有时晒一晒聚餐。每条状态下,都有许多同学点赞、评论、逗趣,是个“人气王”。当然,他也曾叛逆地晒出过香烟。同样引来点赞。
一方面学校和老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要注意循循善诱和启发式教育,不要轻易就武断的下结论,很多的学生自尊心比较强,心理防线比较脆弱,因此如果很多过激的话,他们一时之间可能无法接受,就容易形成自杀的景象,因此老师在和学生沟通引导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武断和粗暴,甚至做出过激的惩罚学生的行为。
另一方面,学校和老师也要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学生成绩不好,有多方面的问题,有些问题可能仅仅是因为天性顽劣,有些问题,可能还涉及到心理方面的有关的因素也在里面,因此如果是后者,要及时的予以疏导解决,而不是说一味的靠训斥和惩罚。
总之,我认为学生在校内跳楼,学校和老师应该是负有一定的责任,避免这种现象的再次发生,学校和老师对学生一定要循循善诱,及时的开导学生。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3:11
12月23日晚,湖南湘潭县凤凰中学高二学生小凯因香烟被没收和班主任发生冲突。当天深夜11点左右,小凯回到班级教室,分别给班主任、家人留下两封遗书后,从五楼一跃而下。讨长辈喜欢、人缘好、学校街舞社主力,在一些老师、同学和亲戚朋友眼里,小凯是一个阳光、乖巧的花季少年。可阳光少年却同时似乎也是个“问题学生”。今年1月13日,期末考试前一晚,小凯在寝室喝酒后曾割脉自残,被送往医院。在写给班主任的遗书中,小凯说:“作为一个老师,你动手打学生,翻学生私人物品,侵犯其隐私权……”在写给家人的遗书中,小凯说:“希望没有我,你们也能幸福。”
34岁的生物老师李阳,到凤凰中学已经第10个年头。去年是他第一次当班主任。小凯的去世,将这位已为人父的年轻教师,推到了风口浪尖。网络上的*呈现出两极化,一些评论将小凯的死归咎于他当晚的行为,也有另一些人为他辩驳。那么*和学校究竟有没有责任呢?结合小凯的遗书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学校和*是应当付一定的责任的。
双面少年校内跳楼事件的发生,一方面和他自己本人想不开有关,另一方面,学校和老师对其关心不够也是一个很大原因。
总之,学校和老师应该主动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那么类似的事件才能少发生或者不发生。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3:11
校长聂必强说,小凯是一个自我要求高、勤奋上进的孩子。在成绩滑坡后,他在那次期末考试前拼命复习,却感觉自己也许考不到期望值。
自残事件后,学校安排小凯在心理室接受咨询。心理老师回忆,那是一次很不顺畅的交流,小凯坦言“不太想活了”,其他更多时候都沉默。
学校方面介绍,曾建议家长带小凯到更专业的心理机构咨询。肖颖说,这个念头在她脑海里盘旋过,最终没有成行。
凤凰中学提供的一份《学生试读安全协议书》显示,3月23日,双方签订了协议,写明“该生在校有任何违反学校纪律制度的行为,多次教育无改正态度的,班主任老师通知家长,由家长亲自来校接回该生”“由该生自残等自身原因及家庭原因造成自己的身心伤害,由该生本人和其家长负责”。
事件发生后,心理老师冯灿先后与班上大约一半的孩子聊过天。她说,有一种情绪最为普遍:“*对我们很好,他还会回来教我们吗?可是,小凯也是很好的朋友。*真的打了他吗?我心里很矛盾。”
学生在校遭受伤亡事故,学校到底应承担何种责任,首先取决于学生跟学校是何种法律关系。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7条规定:“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在本次事件中,学校依然有不可脱卸的责任。对于李阳老师,有关部门还在跟进,但是责任肯定也是推卸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