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2:4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5:17
离婚案件,被告可以答辩,也可以不答辩;可以在答辩期即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天之内答辩,也可以在15天以后到开庭审理案件之前答辩,还可以直接在开庭审理时答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