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2:4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5:17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提出答辩状,法律没有规定可以延期的情况。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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