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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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2:53
2017年3月26日前开发商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交易时,可出售给个人。个人需满足需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且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什么是商办类项目?
商业、办公类项目简称商办类项目。土地使用性质为商用建筑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或50年。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监会北京监管局于2017年3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京建发[2017]第112号)可知,商办类项目限购,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购买,且不能贷款购买,只能全款购买。
二、购买二手的商办类项目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开发企业2017年3月26日之后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017年3月26日前开发商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交易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
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5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京籍)
个人满足条件后,只能购买2017年3月26日前已售的
三、个人购买二手的商办类项目需要缴哪些税?
个人买卖二手商办类项目除需要缴纳*及附加、契税、个税外,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土地*。
其中,印花税=网签价或核定价的0.05%×2(网签价、核定价谁大选谁,买卖双方均需征缴)
土地*=增值额×税率(或者=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系数)
(1)增值额=网签价或核定价-扣除项目金(网签价、核定价哪个大取哪个)
(2)扣除项目金=原值+原契税+本次*及附加+递增额
(3)递增额=原值×5%×年数(3年零8个月按4年算,即超过半年按N+1年)
土地*计算方法
方法一:累进法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且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且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方法二:速算法
1)(增值额/扣除总额)x100%≤50%的:应缴纳土地*额=增值额×30%;
2)50%<(增值额/扣除总额)x100%≤100%的:应缴纳土地*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100%<(增值额/扣除总额)x100%≤200%的:应缴纳土地*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扣除总额)x100%>200%的:应缴纳土地*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二手商办类项目缴税举例
卖家之前全款购买了一套50平方米的二手商办类项目,原值150万元,原契税1.5万元。现网签价200万元(大于核定价),买家首套,满五唯一,共需缴纳税费约17万元。
注:二手商办类项目交易没有税费优惠*,*及附加不受年限影响;即使满五唯一,也不能减免个人所得税;契税不受面积的影响。
随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的实施,个人只能购买2017年3月26日前开发商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同时需满足一定的条件,且只能全款购买。
资料来源:《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京建发[2017]第112号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