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 经村委办的这样村民间的纠纷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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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协议是双方合意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反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
经过双方合意签字或者盖章后是有效的。
你这份协议上 好像没有看到纠纷双方当事人的签字,
如果对方不认可的话,就会无效。
如果对方认可的话,那是有效的。追问就是因为当时没签名~现在村委主任就拿这个说事!原来双方都同意这样解决方案的,所以当时的村委就这样写了份这样的协议!现在给他家人做了村委主任后就开始占道种菜~我的路连过车都过不了了!走去村委说理~村委主任说我们当时没签名不算的!但明明这分协议书应该就是算上届村委调解后所判下来的!如果真没效的话我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呢?(村委主任是他们家的人~其中的说说大家都知道的了)

追答没有签名也没关系,看下有无按手印,
双方当事人按了手印的话,也是有效的。
如果,采取了其他措施,对方任然不认可
这份协议,继续侵犯你的相邻权
从你描述的事实中:村主任占道种菜~我的路连过车都过不了了。
这已经是严重侵犯了你的相邻权。
你可以去*起诉他,要求他恢复原样,停止侵权行为。
注释:民法中有关相邻权
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
 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热心网友

村委会就不是国家的职能部门,它只是一个民间的自发性组织,它的决定,一般有效,要是村里有超过50%的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反对某一个村委会的决定,那么该决定就不适用。追问村委不算国家的部门?要是这样我又该去那里协调这样的问题?现在我想建房子运材料都过不了车!我应该去哪个部门解决这些问题?(我不想用暴力行为,暴力行为只能是暂时可行性的~只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样才是长久之计)

追答村委听镇*的,你可以去镇*试试,有熟人最好,社会就是这样

热心网友

属民事调解的,应该有一定效力。便还要考虑些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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