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盘价的交易规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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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4:23

1、收盘价计算方式
下午3时收盘前的3分钟将实施收盘集合竞价的方式,用以确定收盘价,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当日收盘价。
2、开盘集合竞价有变化
根据规定,在开盘集合竞价的期间,交易所将即时揭示中小企业股票的开盘参考价格、匹配量和未匹配量。其中开盘参考价格是指截至揭示时所有有效申报按照集合竞价规则形成的虚拟开盘价格。
3、将编制中小企业板块指数
交易所将编制中小企业板块指数,用以反映中小企业板块总体价格变动和走势。
4、披露席位的变化
根据规定,当中小企业股票交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所将公布成交金额最大五家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以及买入、卖出金额:
1)收盘时,个股的涨跌幅与中小企业板块指数涨跌幅比较,其差距(下称偏离值)达到±7%的前三只股票;
2)盘中价格震幅达到15%的前三只股票;
3)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三只股票;
5、异常波动的判断
当中小企业股票交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
1)连续三个交易日内,个股涨跌幅的偏离值累计达到±20%;
2)连续三个交易日内,ST和*ST股票的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
3)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一旦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就将被实施停牌,直至有关当事人作出公告的当日10时30分复牌。同时交易所将公布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成交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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