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契税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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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7:02

  根据契税的定义可知,只要产权发生了转移都是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并且由承受方进行缴纳。  所以,交房时必须交办房产证的契税。

  一、定义: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二、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1、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3、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三、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7:02

提出如下问题:在无偿划拨的土地上建的 尊敬的会员: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用为划拨用地,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契税一般按照商品房的标准减半收取。如果*有补助,可以免收。 具体看地方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7:0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

需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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