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什么情况下可以有选择?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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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9:18

总原则是都可以选择。换句话说,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绝大部分情况下都可以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也可只选其一(但不可先复议后诉讼)。例外的有两类情形:一是复议是否必经的选择。对资源类和内容比较专业等争议,法律和行*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如果还不满意,还可以诉讼(即复议是必经前置,不可直接诉讼);二是解决争议形式的选择。对省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复议“自己”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要么选择诉讼,要么选择由*终裁(终裁后不再享有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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