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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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9:25
法律分析:实践中应采取“查、听、谈、测、评、议”六种方式监督纪检工作。查,明察暗访;听,听取意见;谈,交心谈心;测,民主测评;评,评审认定;议,会议审议。
法律依据: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和人民*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出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并作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