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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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6:53
我这有个合同类似的约定:在结算审核时,实际施工的每一子项目工程量较中标清单工程量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以上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为中标综合单价的90%。
意思就是工程量超中标工程量15%之外的工程量单价调整。原清单工程量是100的话,就是100*1.15的工程量执行原价格,100*1.15以外的工程量调整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