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累计预扣这个是啥意思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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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就是按工资薪金,劳务费等收入的个税累计金额预扣个税,次年3至6月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详细举例如下:

工资薪金项目中,公司一个月应发15000元整,需要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3000元,剩下的钱是12000,这12000再减掉5000,剩下的钱才是要缴税的部分,也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公式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五险一金-5000)

2、税款=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

其他类型的收入,也有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个税法的规定,需要按综合收入缴税,每年的收入额减除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五险一金-专项扣除-其他扣除)

2、税款=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

对于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收入,之前是按月或按次计算收入,以后是按年计算综合收入。其中,居民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而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

也就是说,领取工资薪金为主的群体,将适用“累计预扣法”。所谓累计预扣法,就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

扩展资料:

新个税法实施后,可以把每个人看作是一个“企业”。每个月先按照月预缴,到第二年3-6月,再进行“汇算清缴”,如果你交多了,就退给你;当然,如果交少了,还要补一下。

原文是规定: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2、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热心网友

就是按工资薪金,劳务费等收入的个税累计金额预扣个税,次年3至6月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热心网友

是按工资薪金,劳务费等收入的个税累计金额预扣个税,次年3至6月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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