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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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6:11
单独关税区是指在货物进出境的监管、关税及其他各税的征免,均按该地区*颁布的海关法规执行的一个区域。目前在WTO中存在四个单独关税区,即欧洲联盟、中国、中国澳门和中国台北。
单独关税区在关税贸易领域有权单独同其他国家订立国际协定。因此有些学者认为其具有部分的国际法律人格,拥有一定的缔约权。 国际法律人格是指能够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资格,和具有在国际上直接或间接行为的能力。
这里所说的法律人格是指一般意义而言的资格。代表国家或其他实体从事国际行为的机关尽管在表面上是从事国际交往的主体,但是他们显然是不具有国际法律人格的。
扩展资料:
国际组织的会员方:
国际组织的会员方大体包括两大类,一是国家,二是“非国家实体”。会员方的概念与国家的概念是不同的:国家是国际法当然的主体,其法律人格不需要赋予。而且其国际法律人格派生出缔约权等在国际上的行为能力。而会员方是国际组织宪章赋予的资格。
它不是一般国际法赋予的国际法律人格。所以会员方不一定具有国际法律人格,也不一定具有缔约能力。会员方的概念往往跟投票权以及参与其他组织事务的权利联系在一起。
单独关税区的性:
单独关税区是关贸总协定这一国际组织的缔约方。它与同样作为缔约方的国家有着本质的区别。单独关税区是具有一定的关税贸易主权和对外交往权的“非国家实体”。这些领土根据其母国的国内法,是具有一定的性并且在某些方面可以代表它自己从事对外交往活动的地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单独关税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6:11
是指在一国领土内贸易上保持单独税率或特别贸易规则的区域。
目前在WTO中存在四个单独关税区,即欧洲共同体、中国、中国澳门和中国台北。
单独关税区不享有主权,但是,在WTO内根据多边贸易协议,享有与国家同样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