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说的N+1的赔偿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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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赔偿是对劳动者无过错,而用人单位需要裁员的补贴规定。N指的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而+1指的是用人单位在解雇劳动者时,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完工资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工资赔偿n+1即是支付劳动者n+1个月的工资,就可以无条件解雇劳动者。
法律分析
n+1赔偿是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按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给你补偿的一种方式。n就是根据你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1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算半个月,半年以上的,算1个月。+1就是指在此基础上多补偿你1个月工资,+2就是多补2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适用N+1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情况下解除合同,N指补偿金月数工资,1指一个月代通金。虽然都是月工资,两者内涵不同。N的月工资是解除合同前过去12个月平均工资,1的月工资是解除合同前上个月月工资。基本都是夸年度的。
1,无过失。N: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加1个月工资的代通金。
2,有过失,但不足以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合同。仍应按1,处理。
3,有重大过失,可以依39条解除合同,无须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

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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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N+1的赔偿是指劳动者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然后再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提问你好我想咨询下我这个月月底9.30号合同到期然后公司不准备跟我续签了我的直接领导部门经理找我谈话问我调岗加活还是谈赔偿我先选的调岗加活然后调岗加活好不给我加工资工作量翻倍我不接受我就说谈赔偿公司做了上个月刚好五年了按一年平均工资赔我是合同签的5400×5其中去年九月份十月份我还在休产假这样子赔偿影响么

回答产假期间,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依法计算工龄。用人单位和产假女工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

不影响的

提问所以我这种情况没有n+1只能是n赔偿五个月工资是嘛这种不平等的续签我也不能+1对吧

回答若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对员工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您这种情况是五个月工资

提问就再怎么挣扎都是五个月工资对吧

回答是的

提问那赔n+1和2n分别是指啥呢

回答所谓N+1的赔偿是指劳动者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然后再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提问2n呢

回答“2N” 指的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的赔偿。 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提问违法是指?

回答在以下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1.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第40条);2.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第41条);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第43条)。

在以下6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员工,也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第42条):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是员工方要求解除合同,不符合上述规定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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