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客户的劳务费如何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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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应该理顺一个逻辑关系:如果想入账,必须有*;如果没*,就得找*;去找*前,应该想项目。想项目也就是把这些不能见光的“好处费”以什么形式计入到公司的期间费用中,或者是管理费用,或者是销售费用。
2、坦白地说,如果贵司是两套账运作,相信这绝对不是什么问题了。既然提出这个问题,应该就是“遵纪守法”地运作一套账了。
3、就“好处费”的支付形式看,不管是直接开现金支票,或开具转账支票,或领出现金再直接交付或打到卡上,最终还是要通过某个费用项目来平账。要把这种费用正常计入,办法还是有的。
既然是交给客户的,自然而然,可以计入销售费用,比如计入业务招待费,找*充数就好了。当然,这要注意企业当年的业务招待费只能按发生额的60%税前扣除,且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其次,也可以找些差旅费*来报销,这个办法是相对比较灵活,操作性很强,只是要借助公司相关人员的名义来报销。当然,还可以找一些汽油票、路桥票来报销,程序同差旅费。其它费用项目,也是可以的,只是操作起来比较被动。比如挂广告费或业务宣传费的话,还要专门去开这种*,难度大多了。
4、其实就给客户费用而言,也不需要这么复杂。既然是公司的客户,那么就会有正常的业务往来,不如将这部分潜在的费用直接以折扣的方式,在与客户交易的过程中以合同价扣除相应折扣后入账,这样既简单又保险。当然,如果费用的受益方不是客户本身,而是其它人员,那就另当别论。
5、以上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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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客户的劳务费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
2、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3、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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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客户的劳务费入账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的说明如下:

不超过20,000元的 不超过16,000元的 20 0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30 2000。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7,000元的部分 40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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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现金折扣处理

业务发生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

收到款项同时给予回扣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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