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在州,志欲去恶,实无他故,必是凶人妄诈,规肆奸恶,愿以事白上,甘罪无晚。是什么意思?哪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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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是:大人任幽州刺史时,曾立志要除去奸恶,实在是没有其他原因,肯定是奸人作假陷害你,我想先把这事告诉皇帝,你再认罪不迟啊——《后汉书�6�1冯绲传》原文:冯绲父焕为幽州刺史,疾忌奸恶,数致其罪。怨者乃诈作玺书谴责焕,赐以欧刀。又下辽东都尉庞奋使行刑。奋即收焕,焕欲自杀。绲疑诏文有异,止焕曰:“大人在州,志欲去恶,实无他故,必是凶人妄诈,规肆奸毒,愿以事白上,甘罪无晚。” 焕以其言,上书自讼,果诈者所为,追奋抵罪。绲由是知名。
译文:
冯绲的父亲冯焕任幽州刺史时,非常痛恨奸佞小人,屡次惩罚他们。痛恨冯焕的人于是就假造皇帝的诏书来谴责冯焕,赐刀让他自杀。他们又让东都尉庞奋监督行刑。庞奋随即收押冯焕,冯焕想自杀。冯绲疑诏文有假,劝阻焕道:“大人任幽州刺史时,曾立志要除去奸恶,实在是没有其他原因,肯定是奸人作假陷害你,我想先把这事告诉皇帝,你再认罪不迟啊。” 冯焕听了他的话,上书自讼,经查果然是歼佞所为,后来皇帝派人捉住庞奋,治了他的罪。冯绲从此一举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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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话的出处是《后汉书》卷三十四《梁统列传》∶

  冯绲字鸿卿,巴郡宕渠人也,少学春秋、司马兵法。父焕,安帝时为幽州刺史,疾忌奸恶,数致其罪。时玄菟太守姚光亦失人和。建光元年,怨者乃诈作玺书谴责焕、光,赐以欧刀。又下辽东都尉庞奋使速行刑,奋即斩光收焕。焕欲自杀,绲疑诏文有异,止焕曰:“大人在州,志欲去恶,实无它故,必是凶人妄诈,规肆奸毒。愿以事白上,甘罪无晚。”焕从其言,上书自讼,果诈者所为,征奋抵罪。会焕病死狱中,帝愍之,赐焕、光钱各十万,以子为郎中。绲由是知名。

  简单翻译一下:
  冯绲,表字鸿卿,是巴郡宕渠县人.他从小学习《春秋》和《司马兵法》.
  他的父亲冯焕,在汉安帝的时候担任幽州刺史的职务,对奸恶之徒非常憎恨,多次严肃处罚这一类奸徒.当时,还有一个玄菟太守姚光,也和冯焕一样,得罪了很多人.
  建光元年,一些过去曾经被冯焕、姚广两人得罪过的人,伪造皇帝的玺书,下诏责备他们,并颁赐欧刀(指行刑所用的刀剑),责令他们自尽*.这些人还催促辽东都尉庞奋,要他监督对冯焕\姚光两人行刑.庞奋接到这样的命令,就将姚光斩首,将冯焕收押在监狱里.
  冯焕被关在监狱里,想要自杀以*.而他的儿子冯绲则怀疑这道催命的诏书可能有问题,就阻止他父亲,并说:"父亲您在自己的辖境里,一心一意铲除奸恶,并没有犯别的过错.这种诏命,一定是坏人在中间捣鬼,想要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我劝您把自己的冤情向皇上禀告,如果的确不能挽回,到时候您再自尽也不算晚."
  冯焕听从了儿子的建议,向皇帝上书辩白自己的冤屈,后来果然查明是坏人从中捣鬼,假传圣旨.错误执行这一诏命而误杀姚光的庞奋也被收押抵罪.
  冯焕的冤屈虽然得到洗雪,但他还没来得及被从监狱里放出来,就病死在狱中.皇帝非常怜悯他的遭遇,作为补偿,赏赐给冤死的冯焕、姚光的遗属各十万贯钱,任命冯焕的儿子冯绲作郎中的职务.
  冯绲也就因为这件劝父亲申冤的事情而名声鹊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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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没有对与错,只有适合与否,愿意与否,快乐与否。当你们已经不能在一起时,不是她没有选择你,也不是你抛弃了她,而是快乐没有选择你们,幸福没有选择你们,爱情没有选择你们。所以不要烦恼,也不要悲伤,你们应该互相祝福,希望各自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爱。如果当你失去对方时感到痛苦,那么证明你根本不是爱她,你只是想占有她,而当你的占有欲不能得到满足时你才会痛苦。当你爱一个人时,你应该想到的不是对方能给你什么,而是你可以给她什么,你可以给她所需要的感情吗?你可以给她快乐和幸福吗?你可以快乐着她的快乐幸福着她的幸福吗?只有这样的爱才是真爱,只有这种爱才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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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会让你了解爱情,时间能够证明爱情,也能够把爱推翻。没有一种悲伤是不能被时间减轻的。
  如果时间不可以令你忘记那些不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什么意义?
  如果所有的悲哀、痛苦、失败都是假的,那该多好?可惜,世上有很多假情假义,自己的痛苦、失败、悲哀,却偏偏总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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