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之诉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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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1:08

确认之诉不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情况下的确认之诉,*只需对某项权利作出判断即可,并无实质的执行内容,也就不能说强制执行。如果诉讼请求中除了确认外,还要求其余合法事宜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确认之诉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为确认判决。一般情况下,*判决后被告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如果要申请强制执行,有两年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1:08

不可以。单纯的确认之诉,*只需对某项权利作出判断即可,并无实质的执行内容,强制执行也就无从谈起;如果诉讼请求中,除了确认外,还要求对方退出房屋或转移证照等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所谓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确认之诉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被称为确认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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