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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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6 01:18
针对转包问题,《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属于转包行为。对于分包行为,可参考相关法规规避法律风险
通过分包方式,将部分工作交由子公司施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承包人可以将非主体性、关键性工程交由其他有资质的单位实施,总公司将部分施工作业分包给分公司,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特别是在EPC模式下,设计单位作为总承包商,可以将全部施工工作发包给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也可以把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工作对外分包。
工程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合法合规地实现集团内部资源配置,有效防范被认定有转包行为的法律风险。如果能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把上述几种方式结合起来,往往能够起到更好的资源配置效果。当然,上述几种方式仍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实务中的操作难度也比较大,如果处理不当,一方面,可能难以完全实现企业的商业目的;另一方面,仍然有可能被认定为转包或违法分包,甚至可能带来严重的合同违约风险。对此,笔者建议,工程企业应在法律及财务专业人士的指导下,结合国家最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在集团内部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进一步规范内部工程合同文本,从而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通过分包方式,将部分工作交由子公司施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承包人可以将非主体性、关键性工程交由其他有资质的单位实施,总公司将部分施工作业分包给分公司,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特别是在EPC模式下,设计单位作为总承包商,可以将全部施工工作发包给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也可以把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工作对外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