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把共享单车当运动器材,这算损害公共财物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09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9:24

大爷大妈把共享单车当运动器材锻炼,此行为算破坏公物吗?

 

共享单车的诞生的确丰富了广大群众的生活便捷度,扫一扫即可以出行,随处可见的停车点,整体来说,共享单车增加了很多人的生活便利,试想,如果我们自行驾驶自行车时,需要固定的骑出去也需要在骑回来,如果是固定上班或者上学场所还好一点,但是如果只是出行办事或者是突然需求骑行自行车,那么其实自行车的便捷反而变成了不便捷。

 

我们假设,如果说正好我们坐地铁或者坐公交车出行的时候,下了车距离目的地还有一两公里,那么打出租车属实不划算,但是步行吧又有点远,这个时候,如果周边正好有共享单车,那就真的太给力了,完全可以骑行共享单车出行,而且停车点也相对比较多,也不存在于找不到地方停车而耽误时间。

 

但是,共享单车的出现,虽然很大意义上服务了大众,可依然还有很多不文明行为让人痛恨。比如会有一些人或者熊孩子恶意拆卸共享单车,或者是在单车上搞破坏,这已经构成了破坏公物。第二,还有一些贪小便宜的大众看到了共享单车的优势,自行破坏共享单车的关锁系统,随机绑上了自家的车锁,并且将扫描的二维码损害,恶意霸占公共财物。第三,一些大爷大妈甚至于把共享单车当成了健身房的“动感单车”,恶意倒骑进行锻炼,导致共享单车失灵,并且真正有需求的人群反而找不到共享单车,失去了共享单车原本的意义。

 

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财物,也希望广大群众能够爱护社会公物,共享单车的初心是为了服务社会,也希望大家善待它们。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9:25

算破坏公物。大爷大妈不应该拿公共财产当锻炼器材,这不仅算破坏公物,还占用了公共资源,别人想用都用不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9:25

不算破坏公物。大爷大妈是为了占便宜,虽然有点过度使用共享单车,但是没有造成本质性的损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9:26

不算。大爷和大妈用共享单车锻炼身体,并没有对共享单车造成破坏,别人依然可以使用共享单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9:27

不算,共享单车本来就是用来方便他人的便捷式工具,如果大爷大妈将其据为己有才算破坏公物。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