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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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4:45
员工报销出租车费时应凭合法出租车票报销,并在每张出租车票后面注明乘坐时间、起讫地点、事由、证明人,否则不予报销。
审核人员在审核出租车费时,应对报销人所申请的出租车费的真实性和必要性作出判断,无正当理由不准报销。
出纳人员应对所报费用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做最终的审核,如有疑义,当事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有权拒付。
是否所有旧版*监制章的*都不能使用了?
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所以,我们在取得*的时候,应当注意是否是新版*监制章的*。如果是旧版*监制章的*,可以当面拒收,并对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