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送人的生日礼物后悔了还能要回去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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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5 20:18

一般是可以的;实际是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送生日礼物这个行为属于赠与,法律规定对赠与有关于《合同》的明文法规。所以赠与并非赠与后便无余地,如果满足满定条件,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合同法》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一章有关赠与合同的规定,一般赠与财产交付后不可以要回来,特殊情况下,比如说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权力的,赠与人可以知道导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一年内撤销赠与。
另,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如果已经实际交付了,并且是通过适当的交付方式进行的,那么物权已经发生了实际转移。就是已经是别人的东西了,不能要回来。
能要回来的情况:
1.赠与者未成年,或者是*民事行为能力人。
那么可以由监护人撤销这一行为,要回原物。
2.未交付,或者是他自己未经同意来拿走的。那样物权没有转移,你只要撤销赠与合同,那么东西还是你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5 20:18

法律规定,一般赠予是可以追回的。除了公益性赠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5 20:19

赠与并非赠与后便无余地,如果满足满定条件,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一、《、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就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三、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也享有赠与撤销权。
根据《合同法》第193条规定: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可以撤销赠与。
  四、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赠与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归于消灭。赠与被撤销的,撤销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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