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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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06:13
至2016年下半年,创投领域最疯狂的事件非共享单车莫属。共享单车领域的创业公司已达数十家。早在2010年“永安行”已经成立,而近来较火的“OFO”则于2014年成立,除了摩拜、骑呗、破风骑行、快兔出行、Funbike于2015年成立,其他均于2016年后成立。
共享单车建立在移动支付基础上,可以停放在任意公共地点。它取消了*的公共自行车系统设置的“停车桩”及和骑行结束后统一停放的要求,给使用共享自行车的市民们提供了便利,即共享自行车可实现随骑随停。除此之外,共享单车无需办卡、可预约且无需担心偷窃问题,另外还能提供骑行与运动数据。
也正是因为共享单车所带来的便利性,引起了广大市民的欢迎。然而,在共享单车系统尚未完善之前,出现了市民将共享单车占位己有的现象。
例如OFO小黄车刚上线时,就有很多人记住密码后用自己购买的锁将车锁住,不让他人骑行,自己再次使用时只需输入密码即可骑行,又无需在垫资金。有些人将锁口用纸塞住,故意损坏自行车。此外还有很多不文明的现象。
因此,为了有效遏制此类不文明现象就必须使用强制性手段。我国目前尚且未同发达国家那样具有完善的制度,国民素质依然有待提高,国民自觉性与自我约束能力依然低,在这种情况下建立黑名单记录是必要的。这和银行的黑名单制度有异曲同工之妙。银行系统通过公开曝光的方式将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公之于众,减损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誉,迫使其为了恢复名誉而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达到了促进执行的目的。而共享单车则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违规者*,如此迫使人们使用时遵守规章制度文明用车。
因此,我认为,此举对规范共享单车乱像,起到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