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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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5:48
住院*遗失是不能补办的,但是可以通过复印件,进行相应的盖章即可。可以报销的*应当妥善保管。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一、住院*不见了可以到医院补开吗
1、一般来说,如果丢失了医院的*,医院是不会补打*的,但是如果*是为了用于报销,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报销,比如说到医院询问*的*号,然后登报声明*丢失,之后按照相关程序即可用相应的凭证进行报销,有的医院可能会收取手续费。
2、法律依据:《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二、病假可以在医院补开证明吗
1。可以补开病假条,完善病假手续。病假单是由医院开具的,如果丢失需要和医院进行协商再次开具,但是只能按照原休息证明的日期进行开具,不会改变原有的时间节点。
2。法律相关规定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