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7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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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4分钟前
离婚方式有两种:
1、协议离婚:
双方协商一致,拟定好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登记,通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即可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诉讼离婚:
向人民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