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0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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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4:31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使离婚后,或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债权人仍可依据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且不受离婚协议或判决的影响。
具体而言,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后,债权人基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向债务人及其配偶主张权利,只要债权未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及其配偶不能以离婚协议或判决已分割共同财产为由,拒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离婚后,夫妻中任何一方因共同债务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可依据离婚协议或裁判文书确定的原则和内容,行使追偿权。
夫妻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不因离婚或财产分割而解除,债权人有权在诉讼时效内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离婚后,债务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一方,可根据双方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分配与财产分割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不应混淆。债权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夫妻双方追偿共同债务,而债务人一方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可根据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
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应当注意法律对连带责任的规定,避免因误解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明确债务的承担方式,以减少日后可能的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