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疼痛研究会研究会章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27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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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疼痛研究会(Shandong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 SASP)是山东省内疼痛科技工作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省级法人社会团体,隶属于山东省科协,是联系广大疼痛科技工作者与党和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本会以学术研究和疼痛医疗技术交流为宗旨,推动疼痛医学科学技术进步与普及。本会将团结基础和临床疼痛科技工作者,促进基础研究与临床应用的结合,加强各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开展国内外学术活动,普及疼痛医疗知识,提高人们对疼痛的认识。宣扬“免除疼痛是患者的基本权利”的思想,解除病人的痛苦,为提高人类健康水平及疼痛学事业作出贡献。

本会接受山东省科协及山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由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院内设立办公室。

业务范围包括积极组织从事疼痛研究及治疗的科技工作者开展理论研究,促进基础与临床结合、各兄弟单位间的协作;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会员间的学术交流,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推广新技术;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疼痛学研究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科技工作者;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科学论证和咨询,提出合理化建议;组织编辑出版学术专著和期刊等。

本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需承认并拥护本会章程,自愿加入,具备在本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并符合特定条件。会员享有权利包括取得学术资料、参加学术活动、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发表学术见解的权利和自由、对本会有工作建议、监督和批评权等。会员需履行义务,包括遵守章程、执行决议、维护本会权益、完成交办工作、按时交纳会费、积极组织学术交流、向理事会反映工作情况及提供资料、积极参加学术活动等。

退会和除名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工作方针、任务、审议工作报告、选举和罢免理事、决定终止事宜等。理事会每届任期4年,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选举和罢免负责人。常务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幕期间行使部分职权,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本会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政治素质好、学术影响大、无刑事处罚记录、身体健康、热心疼痛事业、具有高级职称等条件。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财务制度严格,资产管理和使用遵循国家规定。

本会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资助、活动收入、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用于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向会员分配。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会计人员,接受监督和审计。本会章程的修改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在规定时间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本会终止需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清算后剩余财产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本会章程经2008年4月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解释权属山东省疼痛研究会,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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