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50
共6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23:45
如果能证实当时确实有,且你朋友面临生命危险,可以认为是正当防卫,如果只是这么说说的话或是目前没有依据证明的话(有没有这枝?),那就要按伤害致死或杀人罪来追究刑事责任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23:46
你朋友真猛男也
正当防卫的法律概念应当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无防卫:
国家考虑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及对其被害人的潜在性严重危害后果,刑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此规定,你朋友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23:50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法定要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23:46
对方有持,且已开,如果只砍了一刀,那就肯定不是防卫过当,有3-4刀就难说了。还有重点是3-4刀是连续的还是分开的,如果是分开的且间隔有一点时间,那容易被判决为防卫过当。建议你专门找一个刑事案件方面的律师详细咨询,探讨方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23:51
你朋友的刀从哪来的?那人的又是哪来的?我怎么觉得不像是斗殴,倒像是火并。
你朋友来了三四刀,应该是故意杀人了!因为是在斗殴当中,已经违法在前,所以没有正当防卫的排除事项。
打个比方,小偷入室行窃,主人发现后拿着棍子就要打,小偷出于自卫失手打死主人,你能认为小偷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进行的正当防卫么?所以违法在前的防卫行为不会被认定为犯罪排除事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23:49
不算防卫吧
斗欧应该最少是算误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