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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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19:21
这种行为是一种严重的偷窃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19:24
仓库保管员责任重大,这种行为应该是监守自盗,公司的东西虽然没有登记,一旦入库再取出来,需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办公室或科室人员写明事由及所需数量。仓库管理员才可以提取所需物品,并做好登记签名记录。未经登记提取物品就算盗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