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17 08:3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7 11:40
在医患纠纷中,医疗过失应依据过错程度来判定民事责任。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规定如下:
若在诊疗过程中发生损害,且经证实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则由该机构负责赔偿。
反之,如医护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无法满足当时的医疗水准所要求的诊疗义务,由此产生病人损害的,医疗机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