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5-01-23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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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23 00:54
若探视权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
探视权人患有危害子女健康的严重病症;
或是在行使探视权期间实施了侵害子女权益的侵权或者犯罪行为;
又或者,当探视权人和子女间的关系严重恶化,导致子女强烈拒绝探望之时,均可中止其探视权的行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七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