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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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3小时前

试用期内,职工如欲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以下两大条件方可要求其缴纳违约金:
1. 若劳动者未完成服务期约定,则须依照约定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
但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所支出的培训经费;
且该违约金不能超过服务期满仍未履行部分所需承担的培训费用。
2. 对于负有保密责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设定竞业条款,并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每月向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金。
若劳动者违反此项约定,则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然而,双方亦可协商约定由用人单位在违约时支付违约金,不受上述两项约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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