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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6小时前
医疗费
根据医院对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需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若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者,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的,按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者,按照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者按误工费计算;无收入者按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残废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参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五十周岁以上者,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者,按五年计算。
残疾用具费
需配制补偿功能器具,凭医院证明计算,按普及型器具费用。
丧葬费
参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死亡补偿费
参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不满十六周岁者,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七十周岁以上者,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五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不满十六周岁者抚养至十六岁;无劳动能力者扶养二十年,五十周岁以上者,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者按五年计算。其他被抚养者扶养五年。
交通费
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
参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