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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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6 05:25
浙江晚婚婚假为3天。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删除了“鼓励公民晚婚、晚育”额外享受晚婚假的条例,但新规增加了关于晚婚晚育的奖励假。
【法律依据】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