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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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3:32
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区分
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区分,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都会看见一些不良行为的,但是很多人都好奇这还不能算入严重不良行为的吗,我和大家一起来看看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区分。
不良行为包括:
①旷课、夜不归宿;
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⑥参与*或者变相*;
⑦观看、收听*、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⑧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 乱或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
⑦参与*,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指得是违反行*律法规的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指得是违反平等主体之间也就是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区分:
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是指在道德上一般人所不能容许的行为,并不一定违反法律法规。
而一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等法律规范的行为。就是必须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才能叫违法行为。
不良行为是指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以未成年人为主体的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律法规的行为。
1、相同点
都是不能被社会大众广泛接受的行为。
2、不同点:
(1)判断主体
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由一般大众所判断的。违反犯罪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的确定。
(2)判断标准
不良行为是违反道德标准,严重不良也是根据道德标准判断的,但其严重程度在不良之上;而违法犯罪的判断标准则是法律法规。
(3)后果
不良行为的后果是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等;违法犯罪的话,是根据法律承担违约责任、刑事处罚。
最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规定,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法律条文: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或者变相*;
(七)观看、收听*、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第三十四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的法律。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行版本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
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第三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
*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条 各级*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责是:
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规划;
组织、协调*、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对本法实施的情况和工作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总结、推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
第五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3:32
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区分
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区分,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都会看见一些不良行为的,但是很多人都好奇这还不能算入严重不良行为的吗,我和大家一起来看看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区分。
不良行为包括:
①旷课、夜不归宿;
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⑥参与*或者变相*;
⑦观看、收听*、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⑧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 乱或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
⑦参与*,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指得是违反行*律法规的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指得是违反平等主体之间也就是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区分:
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是指在道德上一般人所不能容许的行为,并不一定违反法律法规。
而一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等法律规范的行为。就是必须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才能叫违法行为。
不良行为是指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以未成年人为主体的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律法规的行为。
1、相同点
都是不能被社会大众广泛接受的行为。
2、不同点:
(1)判断主体
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由一般大众所判断的。违反犯罪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的确定。
(2)判断标准
不良行为是违反道德标准,严重不良也是根据道德标准判断的,但其严重程度在不良之上;而违法犯罪的判断标准则是法律法规。
(3)后果
不良行为的后果是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等;违法犯罪的话,是根据法律承担违约责任、刑事处罚。
最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规定,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法律条文: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或者变相*;
(七)观看、收听*、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第三十四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的法律。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行版本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
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第三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
*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条 各级*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责是:
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规划;
组织、协调*、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对本法实施的情况和工作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总结、推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
第五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