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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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05:26

法律主观:

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除此之外还包括单方面解除。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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